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四新建设,深度融合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强化科研育人功能,提升我校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质量,着力培养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要、能够引领未来的拔尖创新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阶课程是高等教育中旨在培养学生高级思维、创新和问题解决能力的课程。它强调课程内容的前沿性、多学科交叉融合、采用创新教学模式以及提供个性化学习资源。
第三条 高阶课程建设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进实施教学模式改革,将综合性好、创新性强、展示度高的科研课题融入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案,旨在打破专业壁垒,通过学科交叉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专业志趣、研究意识和实践能力,搭建交叉复合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构筑持续创新发展的育人优势。
第二章 建设目标
第四条 重点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六大优势产业发展方向,建设一批体现前沿学术成果、最新科研成果和技术创新成果的高阶课程,带动相关领域核心教材、核心师资、核心实践项目建设,系统推进课程改革创新,提升科教融汇与产教融合水平,加快培养适应和引领优势产业发展的拔尖应用创新人才。
第三章 建设任务
第五条 构建课程创新体系。围绕拔尖应用创新人才培养目标,运用先进的教学理念,将学术前沿、最新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行业产业先进技术及时转化为优质教学资源,融入课程教学,推动课程体系创新,体现多学科交叉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科研成果与专业课程实践融合。按照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等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内容优化重组,通过采用沉浸式、互动式、探究式、项目式等教学方式,推动教学体系改革,激发学生好奇心,引导学生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探究。配套建设教学所需的虚拟仿真实验、优质音视频资料、课件、参考资料等资源,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及科研需要,进一步培养学生科研思维、创新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第六条 注重教育教学研究。开展课程标准、教学设计、教学内容、课程资源、教学方法、教学组织、课程考核评价等研究,充分体现“高阶性、创新性、 挑战度”的“金课”标准。积极申报、承担国家和省级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开展跨学科理论与实践教学项目研究,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不断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和课堂教学成效。
第七条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推动高职称、高学历的优秀教师,科研院所和头部企业的优秀专业人才走上教学第一线,充分发挥其在教学内容更新、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法创新、课程评价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建设一支理念先进、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创新意识强、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好的师资队伍。
第八条 凸显教学示范引领。在课程标准设计、教学资源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方法创新、课程评价模式等方面形成鲜明特色,教学成效凸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四章 课程项目申报
第九条 申报范围。重点聚焦六大优势产业,申报课程须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相应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
第十条 申报条件。申报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先进教育教学理念、专业核心知识、学术前沿、最新科研成果和行业产业先进技术;体现新时代国家、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并在立项后持续建设与改进。
第十一条 申报主体。项目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应是学校在职教师,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教学经验。团队主要成员应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的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核心成员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立项,具有较高的科研、教学水平。鼓励科研院所、头部企业等专家共同参与建设。鼓励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支持优秀青年教师牵头申报。
第十二条 立项程序。学校定期发布申报通知,各教学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推荐,教务处组织评审后确定立项项目。
第五章 课程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 高阶课程实行学校、教学单位两级管理模式。
(一)教务处负责高阶课程建设总体规划、申报立项、检查验收等管理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高阶课程的日常管理与检查、经费使用监督、质量监控等具体工作。
(三)课程负责人是课程的建设者和指导者,全面负责课程的申请、建设、实施与考核。课程负责人和课程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因故确需变更调整的,需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所属教学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第十四条 建设要求。
(一)教学总体设计
1.目标定位精准。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坚持立德树人。课程以提升学生科研思维、创新意识、高阶思维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为目标。
2.教学理念先进。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强调问题性、实践性、参与性和开放性。
(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内容与时俱进,围绕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目标,加快课程教学内容迭代。
(三)课程资源建设与应用
1.教材使用规范合理。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优先选用科学性、前沿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优秀教材。
2.自建课程资源丰富。构建由文字教材、电子教材、网络课件、试题库、典型案例库、系列参考书、辅助教材、视频资源等组成的立体化新形态教学资源体系。
(四)现代化教学方法运用。教学方法多样,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媒体,推动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效果。
(五)教学研究与改革。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学科交叉,注重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全面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实验实践教学、考核模式等方面形成鲜明特色,凸显教学创新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课程管理与评价机制。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能够采用数据技术开展多元化考核评价分析,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第十五条 建设周期。高阶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具体以文件通知为准。
第十六条 保障机制。学校将划拨高阶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用于高阶课程建设。建设经费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学校财务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章 检查与验收
第十七条 校级高阶课程实施动态管理,学校按照相应课程建设标准定期阶段性检查,未通过检查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予以撤项,并停止经费支持。
第十八条 建设期满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认定为校级高阶课程。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省级高阶课程,原则上从校级高阶课程范围内择优推荐。省级高阶课程申报、检查和验收,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